压力容器网推出最新安全操作手册!

当前位置: 首页 > 压力容器新闻 >> 压力容器网 > 内容页

压力容器详解

时间:2011年08月13日来源:本站原创作者:elink2008点击:
1.概述 工业生产中具有特定的工艺功能并承受一定压力的设备,称压力容器。贮运容器、反应容器、换热容器和分离容器均属压力容器。 为了与一般容器(常压容器)相区别,只有同时满足下列三个条件的容器,才称之为压力容
性的,是压力容器设计、制造、安装、运行和管理上必须遵守的规定、规程或规范。
这种法规性的规定,是压力容器检验的重要依据。在我国有《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》、《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》、《钢制石油化工压力容器的设计规定》以及《锅炉压力容器焊工考试规则》、《锅炉压力容器无损检测人员资格考核规则》等。
无论是进口的还是出口的容器,若某项内容不符合这类规定,该压力容器就不能使用。
(2)具体的技术性规定:与压力容器检验有关的技术性标准较多。这类标准包括:材料标准、材料试验标准、材料验收标准、零部件标准、产品标准、工艺标准、工艺质量检测标准等。粗略统计,我国约有20余个。这些标准是产品质量特性的一系列技术参数和标准明确化的,为特定性的技术文件,它是衡量产品质量的尺度。
在我国这类标准,有国标(GB)、行标(JBYB)等以及企业标准。
(3)合同规定的标准:鉴于压力容器的特殊性,我国政府规定:进出口压力容器的质量,特别是安全性能,不能低于我国现行标准的规定。因此,签约双方在进行技术谈判和签约时,对于低于我国标准内容予以注意,避免因不符合我国标准而无法使用。

4.压力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
(1)检验范围:进出口压力容器检验包括下列范围:压力容器设计的审查、压力容器运行质量的检验、压力容器安装质量的检验、压力容器返修质量的检验、压力容器运行质量的检验。总之,凡是能影响压力容器安全运行的项目,都是检验的范围。
(2)检验项目和方法:进出口压力容器的检验,一般包括两大项内容。即设计资料审查和实体检验。根据检验需要,出口的可以派员驻厂检验监检,进口的派员出国进行监造或监检。
①设计资料的审查:设计、制造资料的审查,不仅是审查资料是否齐全,还要审查资料是否符合要求。
资料审查包括如下内容:
设备图纸、质量证明书、产品合格证等是否齐全、合格。其中应包括主要受压元件的材质证明及强度计算、施焊证明、焊接工艺、热处理工艺、试压报告等与安全性能检验有关的资料。
结构合理性的审查。其中包括安全附件的设计和计算书。
②实体检验:采用直观检查、量具检查、无损探伤检测、理化性能检验、水压试验等方法,压力容器本体和主要零部件进行外观和内在质量的检查。
检验的主要项目有:受压元件材质、外观尺寸和成形质量、焊缝质量、组压质量、内部装置及安全附件是否齐全有效、胀管质量、各受压元件相互的几何位置和耐压性能等。
③性能:技术资料审查和实体检验

上一页      下一页
本文共 3 页,第  [1]  [2]  [3]  页

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:

已经有 人表态:

已有 人参与所有评论
最新文章
第二届压力容器应力分析设计高级技术交流会成功召开全国锅炉...[详情]
第一节 一般要求 第五十七条 压力容器制造(含现场组焊,下...[详情]
第二十九条 设计单位对设计质量负责。压力容器的设计单位资...[详情]
第十三条 压力容器用材料的质量及规格,应当符合相应材料的...[详情]
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R0004-2009 - 5 - 检总局委托特...[详情]
2011第五届中国上海国际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技术与设备展览会时...[详情]
压力容器变形的预防措施:对多焊道的大型压力容器,例如球形...[详情]
压力容器压力表的安装要求 压力表的校验和维护应当符合国家...[详情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