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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章 制造

时间:2011年07月28日来源:本站原创作者:elink2008点击:
第一节 一般要求 第五十七条 压力容器制造(含现场组焊,下同)单位应当按相关法规建立压力容 器质量管理体系,保证压力容器产品安全质量。企业法定代表人,必须对压力容器制造 质量负责。 第五十八条 压力容器制
sp;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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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A
压力容器的分类
 
A1  压力容器分类时考虑的因素
 
A1.1  介质分组
压力容器的介质分为两组,包括气体、液化气体或者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
准沸点的液体。
A1.1.1  第一组介质:毒性程度为极度危害、高度危害的化学介质;易燃介质;液化气
体。
A1.1.2  第二组介质:由除第一组以外的介质组成,如水蒸汽、氮气等。
A1.2  介质危害性
介质危害性指设备在生产过程中因事故致使介质与人体大量接触、发生爆炸或因泄
漏引起职业性慢性危害的严重程度,用介质毒性危害程度和爆炸危害程度表示。
A1.2.1   毒性程度:综合考虑急性毒性和最高容许浓度。极度危害最高容许浓度小于
0.1mg/m3
;高度危害最高容许浓度 0.1~1.0 mg/m3
; 中度危害最高容许浓度 1.0~10.0
mg/m3
; 轻度危害最高容许浓度大于等于10.0 mg/m3

A1.2.2  易燃介质:指气体或液体的蒸汽、薄雾与空气混合形成的爆炸混合物,其爆炸
下限小于10%,或者爆炸上限和爆炸下限的差值大于等于20%。
A1.2.3  介质毒性危害程度和爆炸危害程度采用GB5044—1985 《职业接触性毒物危险程
度分级》 、HG20660—2000《压力容器中化学介质毒性危害和爆炸危害程度分类》标准。
A1.2  压力
指设计压力,即设定的压力容器顶部压力(表压),与相应的设计温度一起作为设
计载荷的条件,并作为超压释放装置调定压力的基础,其值不得小于压力容器的最高工
作压力。
A1.3  容积
容积是指压力腔的几何容积,即由设计图样标注的尺寸计算(不考虑制造公差),
且不扣除内件体积(但应扣除与压力容器永久性连接的内件体积),并经圆整后的容积。 
永久性连接是指只有通过破坏方式才能分开的连接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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